使用方法:
土壤基施:取本品500克-1000克/亩,单独或与其它肥料混合均匀,在作物播种或移栽前,采用沟施、条施或穴施方法施于土壤中,撒施量适当多一点。
土壤追施:在作物生长期,视作物施硼和缺硼情况,采用条施、沟施、垄施或雨后撒施等方法向土壤追施500克-1000克/亩。
注意事项:
本品土壤施用时,应撒施均匀,不要与种子、根部接触,以免造成硼中毒。
本品不适于作为叶面肥喷施,喷施请使用本公司的专利产品速溶硼。土壤施用后,除了花期叶面喷施速溶硼1-2次外,
不必再施用任何其它硼肥。
本品不可吞食;避免让儿童接触。
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,生产日期见封口处,保质期五年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二章十四条规定本品免于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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